中广网南昌7月25日消息(记者胡啸实习记者李路)日前,江西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确定范围、基本条件、命名程序、基本职责、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划分为全国、省、市、县四级。并规定,今后财政部门对本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设施更新、完善服务等经费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对于已实行免费开放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正常运转经费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中进行核算。该意见的出台,有力地加强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对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全民思想道德建设,对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旅游经济发展、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对于充分发挥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教育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开放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之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将免费开放。虽然红色旅游景区门票收入减少了,旅游综合收入却相应增加。据江西省旅游部门的预计,2008年江西旅游总收入将从2007年的460亿元,增长至5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