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李京华)随着北京市单双号限行的开始,在各车友论坛网站里,征友“拼车”的帖子不计其数,一时间“拼车”成为许多人解决出行的方式,更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据了解,“拼车”使单双号车主相互组合,让习惯了私家车出行的车主在不降低生活质量的情况下,解决了单双号限行后的出行问题,同时车主和搭车人共担费用,既节约了能源、提高了出行效率,同时还有利于环保,此外对于一些年轻人而言,“拼车”还成为了一种结交朋友的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法官江诗伟认为,北京单双号限行下“拼车”需注意法律问题,无论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对于乘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司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江诗伟建议“拼车”一族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注意:
“拼车”司机的驾驶技术是“拼车”一族首先应考虑的问题,最好事前查验对方的行驶证、驾驶执照等,做到“先小人后君子”。同时,对于双方出行线路、作息时间等问题也应考虑。
尽可能签订书面协议,在“拼车”前尽量充分地考虑可能发生的细节问题,并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如一方临时需要加班或者车辆出现故障时,“拼车”协议如何履行;又如,司机是否对搭乘人的生活习惯,包括在车内的一些生活习惯有特殊要求(如吸烟问题);在有偿“拼车”的情形下,双方还应明确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问题。
一旦与他人确定了“拼车”关系后,就要本着诚信为本的态度去履行协议,双方应相互体谅。这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合同法上附随义务规定提出的法定要求。同时,纠纷发生后应当树立以和为贵的理念,积极协商解决。
此外,对于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政策下,建议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标准,明确“黑车”的认定问题,将有偿“拼车”(特别是双向“拼车”)与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非法营运的“黑车”予以明确区分,以利于“拼车”行为规范有序地进行。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