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 题:管好用好中央支农专项资金要靠好机制
记者 杜宇
审计署25日公布的50个县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仍然存在分散使用、资金滞拨、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
这些现象的背后折射出机制上的弊端。
首先是行政部门职能、职责交叉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支农款项达160个左右,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有20个左右部门参与资金管理,每个部门负责分配的专款少则一两项、多则十几项,目前尚没有一个对支农资金进行统筹管理的部门。由于部门间职能交叉、政策要求不统一、信息沟通又不通畅,导致负责资金分配的部门间在项目选择、资金投向上很难协调,这必然会影响资金合力作用的发挥和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其次,项目管理、决策机制不科学,省级政府的权力、任务、责任缺乏体现和落实。由于设置专款的决定权在中央有关部门,对专款多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方式,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要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就必须经历层层的项目申请过程,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跑部钱进”的现象,这不仅导致政府整体行政成本增加,行政效率不高,而且容易出现资金分配“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很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利于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未能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由于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比较笼统,无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力匹配机制,出现了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投入,但管理和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的情况,也不利于项目建设管理和建成后有效运营。
要把这些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必须进一步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改进支农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逐步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央支农资金管理方式,强化省级政府责任,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统筹分配,将资金落实到基层或具体实施项目,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效益性、效果性负责。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