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为从丈夫赵某的前妻及儿子手中讨得房产,竟花钱雇佣5名壮汉冲入赵某前妻黄女士家,对黄女士及儿子施暴捆绑,迫使黄女士母子就范。昨天上午,静安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1年。
2002年,赵某与黄女士离婚,儿子小奇与黄女士同住。
赵某和黄女士共同拥有两套房,一套在黄女士母子名下,另一套在赵某名下。2004年陆某与赵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婚后,陆某与丈夫赵某、黄女士和小奇四人协商决定:将赵某名下的房子卖掉,钱款归黄女士所有;另一处房产证改为陆某和其女儿名字。据陆某称,房子卖掉后,黄女士母子突然变卦,拒绝更改房产证,导致她与黄女士母子矛盾加剧。
去年12月16日18时许,陆某与丈夫争吵后,认定丈夫与前妻联手欺骗她,于是雇了5名外地男子冲入黄女士家,将黄女士及儿子捆绑后非法拘禁。陆某还用刀威胁黄女士“将儿子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注销掉”。被绑在另一间房内的小奇趁陆某不备,逃到邻居家门口求救。邻居随即报警,陆某也在逃离时被邻居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该案系民事纠纷引起,被害人未被长时间拘禁,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李鸿光)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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