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命令 编号:2008—15号
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FUNG-WONG)的中心今天上午8时位于台湾花莲东南方向440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北纬21.5度,东经124.9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38米/秒)。
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省东部海面靠近,强度继续加强,将于28日早晨到中午在台湾花莲到台东一带沿海登陆,以后穿越台湾岛,进入台湾海峡,逐渐向福建到浙江南部沿海靠近,并可能于28日夜间到29日白天在这一带沿海再次登陆。
根据上述情况,现在我宣布:
一、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司、监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报社、中国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福建省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上海区域中心等立即进入Ⅱ级气象应急响应状态。
二、上述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准确预警、业务监控、跟踪服务和影响评估工作。
三、中央气象台每天增加一次全国天气会商,并视情况随时组织有关省(区、市)气象台进行天气会商;有关省(区、市)气象台也要视情况,随时组织区域天气会商;各级预报领班24小时在岗负责把关,及时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灾情信息。
四、国家气候中心根据要求及时提供灾害影响分析和过程评估材料;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做好卫星监测和灾情分析;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做好通信和资料传输保障;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做好业务监控和技术保障;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报社要做好天气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并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应对防范知识的科普宣传;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做好预报技术支撑;中国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做好后勤保障。
五、各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每天8时30分前将天气实况及影响报送中国气象局值班室和决策气象服务中心,17时前向中国气象局报告工作情况(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随时上报出现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下游通报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六、江西、安徽、江苏等省气象局做好准备,随时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七、中国气象局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有关省份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许小峰
2008年7月27日8时45分
(责任编辑:张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