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彦明是法治进步受益者
记者:你是如何接受委托的?
钱列阳:杨彦明于2005年12月12日一审被判处死刑。他老家的亲属委托了我和许昔龙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介入该案。我对他拒不交待赃款去向甚为不解,因为只有坦白交代、帮助司法机关为国家追回损失,也许可以有条活路。
当时,为如何挽回他的生命,成为我们日夜思考的问题。那时,压力很大。幸好在2005年12月7日,也就是一审宣判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最高院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可以说,杨彦明的二审,正好赶上了死刑二审必须开庭这个规定,也让我们律师有机会充分为他辩护。法治的进步,让司法机关对死刑案件慎之又慎,杨彦明是受益者。
他没有死刑犯的那种不安、恐惧和焦虑 记者:你对杨彦明的印象是什么?
钱列阳:会见杨彦明的时候,他始终保持那个招牌式的神态:微闭双眼,面带微笑。一般死刑犯的那种不安、恐惧和焦虑,在他身上丝毫未见。他的思路超常地清晰,语速不快、话不多,但句句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他见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你们会问赃款的去向,但很抱歉,我实在说不清楚,一审辩护人也劝我说清赃款的去向,以求从轻量刑,但我没有谈这个问题,我宁愿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我们从来没见过对死刑这样坦然的人。
赃款相当一大部分是拿去行贿了 记者:你认为他的赃款去向哪里?
钱列阳:可以肯定,相当一大部分是拿去行贿了。
从公诉机关大量的工作来看,杨彦明的家里没有赃款,也没有转移到国外。那可不是几十万、几百万的数目,足有6000多万元!我们也不明白,是什么样的人,让他以死相护。
我个人猜测,他行贿的这个人或是这几个人,一定是对他有重要影响和重大帮助的人。
留着他可以让贪官胆寒 记者:重审杨彦明依然被判死刑,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钱列阳:这个案件实在是太特殊了。我想跳出本案说点自己的看法。尽管对杨彦明的贪污数额很难准确认定一个具体数字,但数额如此巨大,判死刑没有问题。可是判杨彦明死刑,国家的经济损失一分钱也没有挽回,那些贪官从此死无对证,高枕无忧!
留着他,那些贪官会不安的。杨彦明4年不说,五年十年没准就会说。我们要思考适用死刑的价值取向。杨彦明是只死老虎,而如何打击那些仍然在“山林”里的活虎贪官?如何挽回国家的损失,则是个问题。判他死刑,真相永远无法揭开。
法律的正义在于,你不想死但法律该判死刑,也要判死刑;而你想死但判死刑不适合,也不能让你去死。
在这个案件中,留着他,可以继续追缴赃款,也可以让那些贪官胆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