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后厢上喷着“还我钱”,停在酒店门口示众。 |
本报记者 林小明
实习生 张子剑 文/图
本报讯 昨晚8时许,晋江市区帝豪酒店门口一辆S350奔驰车,被人用红色油漆涂上“×××欠债不还”等文字。
遭涂鸦的奔驰车牌号为闽CE6×××,车身涂满了红色大字,如“蔡××欠债不还”“还我钱”等,上面已经覆盖不少灰尘。挡风玻璃下有一张欠条,上面写着“蔡××向林××借款4000000元……”落款为两个担保人和借款人蔡××的签名。
晋江巡警大队民警小方接警后赶到,随后一丁姓男子出现。
不过,方警官说,这些都只是丁某的一面之词,目前丁某没有拿出任何证据证明。随后,丁某及奔驰车被移交给青阳派出所调查。
对此,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主任邓岷认为,奔驰遭涂鸦应分为两种情况看待。第一种情况是涂鸦内容属实,奔驰车主确实欠债不还。即使如此,涂鸦之人仍然涉嫌破坏公私财物,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应承担损坏车辆的责任。第二种情况是涂鸦内容子虚乌有,车主因此承冤,一旦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涂鸦之人很可能构成诽谤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即使情节一般,涂鸦人也面临行政处罚并承担车辆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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