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亚南 通讯员 张娟
今报新乡讯 为能“名正言顺”再生一胎,滑县一女子王某竟谎称自己两个月大的女儿街头被抢,结果,因触犯法律付出代价。昨日,身处看守所,王某连称后悔。
5月8日上午9时许,长垣警方接到报警,40岁的王某称她两个月大的女儿在长垣县丁栾镇被抢。
7月23日,办案民警竟在滑县王某的家里发现一名三四个月大的女婴。在事实面前,王某不得不如实交代。
原来,“女儿被抢”是王某精心编造的骗局,为的是“证明”自己孩子被抢,然后“名正言顺”地再生一胎。为此,王某专门将女儿寄养在别人家里,按时支付寄养费用,原以为风声渐小,思女心切,把女儿抱了回来,没想到还是被民警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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