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7月28日电(记者刘文波)“辽宁中部七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今天在沈阳正式启动。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等七城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统一实施行动计划,分别进行执法检查,共同开展调研视察,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本市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标如期实现。
七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致认为,治理水污染,保护母亲河,不仅是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治理辽河流域水污染需要上下游城市的整体推进,协同联动,辽宁中部七城市人大常委会应围绕中心,把握大局,从自身特点和优势出发,在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辽宁中部七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以“协同治理水污染,联手保护母亲河”为主题,按照“依法监督、整体推进、协调联动、合作共赢”的总体原则,围绕实施省辽河流域治理总体规划和本市分规划,协同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全力推进“三年内实现辽河流域干流全部消灭超五类水体,五年内实现辽河流域干流城市段景观化”的目标实现。
七城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共同商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的工作重点,并分别列入本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和工作要点。督促本市政府将水污染整治列入每年的政府工作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政府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进行审查,并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其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根据治理进程和实际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有关方面的专项工作汇报。
七城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同一时段内采取联动方式,分别对本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市政府加强整改。针对治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推动本市政府落实各项有利举措,保证水污染治理任务目标完成。与此同时,七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适时对辽河流域的本市辖段进行视察,针对流域治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辽河流域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适时向本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本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在统一研究的基础上,分别通过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出议案、建议,共同争取省和国家对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支持。
此外,各市还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来推动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为了保证协调行动的顺利实施,七城市人大常委会将定期交流经验做法,沟通治理情况,会商推进措施。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