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7月28日电(记者滕军伟)记者从山西省建设厅获悉,该省今年计划完成2000个重点推进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今后,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对没有规划或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项目规划建设的批准手续。
据介绍,山西新农村建设规划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保护原有村庄生态系统、传统风貌。规划围绕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总体目标,合理安排农村生产发展、生活服务、市政基础、公益事业等各类设施的建设用地布局。此外,规划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全省宅基地面积规定标准,严禁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做出具体安排,并不断强化“集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建设意识。
按照要求,批准后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将向本村村民公布,并就规划的执行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据山西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新农村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对没有规划或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项目规划建设的批准手续;对规划撤并搬迁的村庄,停止安排建设用地、批准建设项目;对废弃的村庄建设用地重新规划、重新确定用途,按规划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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