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腿骨折 走路要扶
87岁老父转院后“人间蒸发”?
大腿骨折的87岁老人,走路都需搀扶,却在转院治疗的过程中“人间蒸发”了。在宁波奉化市,川籍打工人员王华忠的父亲失踪得有点蹊跷。寻找父亲未果的情况下,病人儿子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老父摔成大腿粉碎性骨折
王大友87岁。2000年初,随从四川巴中老家出来打工的儿子王华忠来到宁波。2007年11月14日,王大友在奉化西坞镇白杜村看戏时,被村里一个弱智阿伟推倒在地。在新桥骨科医院,被诊断为大腿粉碎性骨折。
院长助理朱静波:老父住院,儿子理所应在旁边照顾。但王华忠仅送老爹入院和10天后医院病情告之时来过两次,更谈不上在身边照料了。
住院期间,几次通知王华忠,接父亲回家,但他一直没来,后来干脆电话停机。
儿子王华忠:我幼年丧母,从小与父亲相依为命。因为父亲赡养问题,我甚至和妻子产生分歧、离婚。我不去医院是有苦衷的。另外,赔偿问题也没协商好。
转院过程中病人蹊跷失踪
王大友入院后20多天,去年12月6日晚上,因着凉引发急性支气管炎。新桥骨科将老人转往宁波市第一医院。
院长助理朱静波:转院前,我们与王华忠联系,他说自己在广东,医院可与他的委托人联系。
10号晚上7点多,我们把老人送到宁波市第一医院。当时,王华忠的委托人说马上就到,但直到晚上9点多才来,是一男一女。看到他们走过来了,我告诉他们王大友在急诊室,然后就离开了。
当时急诊室人不多,老人又受伤不能走动,怎么可能找不到?
儿子王华忠:我发誓从来就没有接到任何转院通知,没有人告诉我怎么交接。我也从来没有委托过别人。
2007年12月12日,我带着借来的钱,准备给父亲缴纳医疗费时,发现父亲没有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之后我报了案,警方调查后告诉我父亲已被转到宁波市医院治疗。但我在宁波市各大医院寻找了十几天,也没有找到我父亲。
转院手续草率导致老人失踪?
昨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代理人:根据卫生部规定,医院在办理转院手续时,必须转入医院开出相关证明。被告作为一家专业医院,在转院手续上非常草率。既未征得病人家属的同意,也未提前与转入医院进行联系。王大友的失踪与医院转院手续的草率有直接关系。
被告代理人:王大友住院期间,医院管吃管住,已尽到责任。后来,医院在救治条件有限情况下不得不为其办理转院手续,手续经过奉化市卫生局批准。在交接中出现的外,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庭将择期宣判此案。(时报驻宁波记者 朱锦华 蔡怀光 通讯员 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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