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报辽宁省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之后,而被通缉、逮捕、关押、审判的女开发商于瑾被判决无罪。但她还是在在监牢里度过了509天,她被冻结的房产和房产内的物品,大部分都被法院拍卖,其余则不知所踪,她的一辆车,至今仍然被扣押在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局。
于瑾说,(有关部门)现在知道错了,那当初怎么整得那么厉害,“连孩子上学都上不成了,这样的处理谁受得了,究竟有没有人要对我的错误判决负责?”(《中国青年报》7月28日)
像前不久打击报复举报人李国福的原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被终止阜阳市人大代表资格、参与打击报复的原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成被批准辞去检察长职务一样,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也已经被查处,还这些举报人以一片艳阳天。但是,我们并不能保证其他地方的举报人都会有一片艳阳天,也不能保证抚顺市、阜阳市的天空对于其他举报人来说都是一片艳阳天。在笔者看来,绝对权力控制之下的地方,都是举报人的沦陷区。
在一些地方的举报人眼中,想要举报当地党政主要领导人,简直就是将自己架在火上烤,举报信件往往会转回到官员自己手中,由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人财物都控制在地方党政部门手中,这些机关不但发挥不了对地方官员进行监督、制约的作用,反而往往沦为他们打击迫害举报人的工具。上文提到的张治安,便利用检察机关对李国福进行刑事追诉,导致李国福离奇死亡;原河南省卢氏县县委书记杜保乾为报复、陷害举报人,派公安人员赴北京抓捕到中纪委告状的张文秀,并指示公安人员欺骗北京警方,称张文秀“是到北京搞爆炸的”。这次,举报人于瑾的遭遇再次说明“绝对权力控制之下的地方,都是举报人的沦陷区”。辽宁省纪委一位熟知于瑾案情的人士告诉记者,于瑾的案情说明,于瑾的遭遇确实与举报了市委书记有关,“有关司法部门遭到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张治安、周银校之流的倒台,对于李国福的家属、于瑾和她的亲人来说,可能是一个福音,但是对于众多正在举报和想要进行举报的人来说,这并非都是福音。并不是每一个举报人都能像李国福的家属、于瑾一样,能得到上级领导或者媒体的重视,能使这些地方党政领导人的罪行大白于天下,举报人很可能因触犯了一些官员的利益而受到打击报复。
甚至,就算我们下大力气制订一部完备的《举报人保护法》,我们也不能保证能给所有举报人以一片艳阳天,让他们摆脱沦陷区的梦魇。“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制订后需要公检法机关去执法、司法,如果这些权力都被某些地方党政领导人所控制,成为他们攫取私利的工具,任何完备的法律都只能成废纸一堆。保障举报人权益的法律如果没有相应体制和机制与之相匹配,就无法避免“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任何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都要到边界时才停止”现象的发生。(杨涛)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