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晓明 通讯员 吴艳燕
晨报讯 一名硕士毕业生伙同他人以代办上海户口为诱饵,向86名外省(市)来沪人员提供伪造的证明文件,非法获利380余万元。近日,市二中院以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三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昌灵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被告人王珏有期徒刑2年,另一被告人王融因相同罪名获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处罚。
现年37岁的陈昌灵2002年硕士毕业后留沪工作。2005年下半年,他委托他人根据其提供的样本,非法印制有关人事部门申报户口、调动人员等材料,又让他人私刻了人事部门申报户口、人员调配等印章。同时,他对外谎称其可以利用人事部门的关系,以人才引进的方式帮助外省(市)来沪人员解决上海户口问题。此后,他与上海点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珏商定,由他提供客户所需申报户口的相关证明并从王珏处收取费用。于是,王珏以人力资源公司名义在网上刊登宣传广告承接“业务”,并直接联系客户或指使公司业务员王融等人进行操作。
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陈昌灵直接或者通过王珏等人为40户86名申报上海户口的外省(市)来沪人员提供虚假的人事部门相关证明,为他人提供伪造的学历证书和鉴定证书,非法获利380余万元。王珏向25户48人提供人事部门相关证明98件,获利77万余元。王融参与提供证明48件,获利16万余元。解放网-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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