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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张卫东(左一)将10万元交还给失主。本报实习生刘长摄 |
本报讯(记者彭科峰 实习生刘长)“做出租司机这一行,捡到东西太常见了,归还给人家我才安心”。昨天上午10点,的哥张卫东将前晚一名乘客遗失在出租车内的10万元现金交还给失主宋先生。为表彰张卫东的拾金不昧,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奖励其1000元。
前晚10点左右,35岁的的哥张卫东在学院路口拉了两名男乘客,其中一名年轻男子坐在前排的副驾驶座上。“他抱着一个黑色的笔记本电脑包,看上去喝了不少酒,身上还有酒味”。
张卫东说,车开到万寿路附近的一家酒店,这两名乘客结账下车。
约半小时后,正在开车的张卫东迎着路灯行驶时,突然发现副驾驶座椅底下有一个黑色的提包。张卫东立即停车查看,发现包内装有多捆现金,“当时我都傻眼了,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现金。但我想,失主丢了这么多现金,一定很着急,得赶快找到失主”。张卫东说,当时他在包内还发现一份买房合同及其他杂物。
张卫东意识到,这可能是之前那名喝酒的男乘客遗失的包。他立即打电话给自己所在的渔阳联合出租公司,请公司帮忙联系失主。
渔阳联合出租公司负责人说,接到张卫东的电话后,他立即让车队留意是否有人打电话挂失。
随后,张卫东要求将现金暂时交到公司保管,但被负责人拒绝。“这么多现金放在公司也不合适,还是送到保卫队去吧。”随后,张卫东和公司负责人一起,连夜驱车赶往东直门附近的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
途中,负责人接到公司电话,称有人打电话挂失。经过询问后,张卫东确认该男子的确为失主。双方随即商定次日上午10点交还现金。
昨天上午10点,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的办公室里,失主宋先生顺利地从张卫东的手中接过了10万元现金和买房合同。他感激地握住的哥张卫东的手,连声道谢,并当场掏出500元现金给张卫东作为酬谢。宋先生说,自己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此前刚和人签订买房协议,10万元现金是准备买房的钱。“没想到当时给忘车上了,要不是这位的哥,这钱估计就悬了。”
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值班民警李志伟说,像张卫东这样的拾得巨款能物归原主的人,是他们大力提倡的典型。
随后,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负责人魏先生给张卫东颁发了“拾金不昧”的荣誉证书,并奖励其1000元现金。“这也是我们部门能给予的最高奖励,像他这样的行为太难得了,值得好好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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