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公路自行车训练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08年8月2日至12日期间,对十三陵水库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2日8时至12日24时,东沙河右堤路除持有奥运赛事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8月4日至7日、8月10日至11日,每日9时至16时30分;8月8日、12日,每日9时至14时30分,十三陵水库环湖南路胡庄路口至水库路公交车场北口路段、十三陵水库环湖北路北新村路口至矿山路蟒山公园售票处西口路段、十三陵水库二道坝、十三陵水库坝下防汛路,除持有奥运赛事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禁止行人进入或穿越训练路线。
三、请交通管理区域沿线单位和市民提前安排好绕行路线,以免影响出行。
请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