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追梦人”堕入传销噩梦
新昌“女强人”传销涉案过亿元被公诉
本报杭州7月30日电 记者陈东升 实习生王玲玲 何良良 开专卖店、购物提成、购物返利,奖汽车、奖电脑、奖旅游,谁也没料到,年仅三十的“女强人”李丽竟是传销帮主。
据查,2005年8月,在宁波做直销员的李丽认识了新昌老乡肖章定。不久肖章定离开公司,到衢州筹建吾老七公司。同年9月,李丽注册成为吾老七公司的会员,销售吾老七公司羊胎素等产品。2006年4月,李丽接手了一家吾老七专卖店,销售保健品和化妆品。
打着“特许经营”和“直销”的幌子,李丽一方面多次请“专家”到新昌授课,或送会员到衢州培训,培养传销人员,另一方面到外县市扩大传销组织,从2005年9月至案发,李丽先后介绍谢某、吕某等二十余人成为公司会员,共发展下线会员700余人。其下线会员在缙云、丽水、诸暨、天台、湖州等地建立了专卖店。
推广一定数量的产品就可获得相应奖品,有电脑、汽车、旅游等。李丽由于业绩突出,不仅多次被送往海南、新马泰免费旅游,还被奖励手提电脑、雪佛兰景程轿车等。许多后来加入的会员就是因为看到有如此丰厚的奖品才决心加入的。
据查,至归案,李丽一伙涉嫌非法营业额总值逾亿元,非法获利光现金就有70万余元。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新昌县检察院经审查、深挖,追加起诉了另一名骨干成员张良敏。近日,新昌县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李丽、张良敏等5名骨干成员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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