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就是“八一”建军节,兰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细则,为六类优抚对象提供医疗保险、补助、救助及优惠政策,该《办法》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六类优抚对象8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障 凡户籍在兰州市行政辖区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在乡红军失散人员;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六类优抚对象可享受该办法。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国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予以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城镇有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对困难企业,可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企业按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5%缴费,企业职工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所缴费用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五类对象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180元 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三属”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180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门诊补助。其中,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每年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低于当地离休人员门诊费定额标准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到当地离休人员门诊费定额标准;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每年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低于当地离休人员医疗门诊费定额90%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到当地离休人员医疗门诊费定额的90%。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家庭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由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后,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给予补助。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补助比例为95%,五至六级残疾军人的补助比例为90%。
优抚对象持证享受七类医疗优惠 优抚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相关证件可优先挂号、优先就诊同时享受门诊挂号费减半,市级及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免收;注射费、换药费按成本计收;危、急、重症和75岁以上患者需住院抢救的,半价计收救护车接诊费;护理费、床位费减免10%;住院患者免收卫生费等;药品费用减免差价的10%;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优抚对象患病住院时,应优先享受“济困病床”。
“拥军优属”招聘会周六举行 本报记者王茗为您报道8月2日,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将举办“拥军优属、就业服务”专场大型招聘会。据了解,招聘会邀请城关区保安公司、菜根香餐饮有限公司、兰州当归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省妇联家政等30多家知名企业参加,提供包括司机、家政、餐饮服务员等800多个岗位。同时,在招聘会现场开设政策咨询服务台,对求职人员进行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报名等服务,并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军嫂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