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丁声俊:面对国际粮价飙涨的形势,从全局的、长远的、保障民生的高度出发,我国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切实采取以下五项应对举措:
第一,夯实农业基础,打造核心产区,增加粮食供给。
生产是基础,供给是保证,要把功夫下在加强基础上。现阶段我国要吸取“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历史经验教训,继续坚定不移地把“三农”置于“重中之中”的战略地位,持续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鲜经验证明,集中财力物力,建设现代农业基地,打造粮食核心产区,是增加粮食供给的有效途径。与此同时,要合理充分开发、广辟食物资源,增加丰富多彩的动物蛋白食品供给。2008年,新一届政府进一步加大农业直接补贴力度,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这一举措,应该全面贯彻落实下去,并向粮食主产区适当倾斜,切实做到这一条,我国就能够在国际粮价狂涨风浪的考验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市场体系,强化市场机制,创新交易形式。市场配置资源是基础手段,创新交易形式是必要途径。特别是要提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和区域粮食批发市场的作用,使之兼有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复合功能。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全国需要创新和普及两种形式:一种是“三公”,即国家政策性粮食(例如国家托市收购粮和国家储备粮等)必须采取公开拍卖、竞价销售的现代交易形式,以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交易。另一种是建立和普及城乡一体的粮食等商品连锁、配送、代理等现代业态形式。通过这种现代营销网络,对粮食等农产品实行“分购联销”,对工业品实行“联购分销”。如是,既可以大幅度提高营销效率和节约交易成本,又可加强粮食等农产品市场的统一性、竞争性、灵活性、有序性和安全性。
第三,加强宏观调控,确保“储得进、调得出、用得上”。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题中应有之意,即使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也常采用国家农产品干预措施。面对全球粮食价格持续暴涨,我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宏观调控,是理所应当,势在必须。当前,需要继续坚持两项措施:一项是充实国家粮食储备。我国的粮食安全系数应该大于FAO提出的17%?18%的标准,需要提高到25%?30%的水平。通过扩大储备规模、调整品种结构、合理安排布局,完全做到“储得进、调得出,用得上”。另一项措施是,善于利用粮食外贸手段。粮食对外贸易必须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国内粮食供求平衡为原则,避免单纯的贸易观点。当前需要“控大放小”,即严格控制大米、小麦和玉米等三大谷物品种出口,完全放开小杂粮对外贸易。
第四,加强价格监管,构建“和谐价格”,保障民生安稳。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是世界各国通用的必要手段。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粮食价格,可以说是“民生价格”,更需要探索建立“和谐价格”关系,即既不可“谷贱伤农”,又不能“谷贵伤民”。迄今,除了猪肉、食用植物油价格上涨不正常之外,全国粮食价格上涨呈现温和性、合理性、结构性与可控性特点。当前,在国际粮价飞涨传导作用影响下,国内市场价格上涨的压力增大,因此特别需要建立和实施严格的价格监管和涨价申报制度,严禁变相涨价、串通涨价和“价格联盟”,以及适时采取价格临时干预的各项措施,维护粮食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五,加强主流信息,掌控粮食主动,严防“粮食陷阱”。面对国际投机资本对市场粮价飚升推波助澜的风浪,我国粮食企业必须高度警惕跨国粮食垄断集团制造“粮食陷阱”,力戒上当受骗。近来,受美国次贷危机和美元贬值的影响,证券、债券等传统投资产品的风险性加大,对投机资本的吸引力下降。部分国际投机资本便流向粮价飙涨的粮食市场进行投资炒作。投机资本惯用的伎俩是大幅度抬高和操纵粮食期价,推波助澜造成市场假象,以从中牟利。目前,我国粮食期货和粮食外贸在世界粮食市场上基本没有话语权,包括现货与期货在内的信息不对称,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际粮食“大鳄”。面对这种新情况、新问题,我国信息机构和期货业界必须加强信息分析和综合研究,向国家和企业提供独立的、准确的、及时的主流信息作为决策依据,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跌入“粮食陷阱”,损害国家粮食安全。
(责任编辑:张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