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3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将台湾建设成为亚太筹资中心,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今天松绑岛外企业在台上市的资格限制,取消了过去陆资持股台湾企业需低于20%的规定。
据台媒报道,此次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只要不是注册为大陆公司的岛外公司,若要在台第二上市,也就是在台湾发行TDR(台湾存托凭证),将不会限制该公司陆资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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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台媒了解,原来限制外资企业不得在台湾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大陆的限制,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也决定予以取消。并且决定开放,“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QDⅡ),可以在台投资台湾的股市与期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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