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军报道 加油站私自提高汽油、柴油等成品油价格,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罚款,目前我省已有加油站因私自提高柴油价格被停业整顿。
奥运期间,我省不仅公交车、出租车、停车场不得涨价,省物价局要求旅游景点也不许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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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省政务公开办、省财政厅、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和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共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上述消息。省财政厅副厅长闫伟介绍,我省已经对农民、渔民、低收入弱势群体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行业给予了补贴。
仅中央下达我省的补贴资金就已达9.7亿元。在油料补贴方面,我省对相关行业的补贴时间按照6个月核定,汽油、柴油的补贴标准都是每吨1000元。
闫伟说,补贴工作在省内各市实行市长负责制,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手中。
出租车私自涨价最高罚1000元
省物价局的资料显示,今年年初,我省就出台了供电、供水、燃气、城市公交一律禁止涨价的规定。成品油价格上涨后,相关规定的执行更为严格,“目的是严格控制价格连锁反应。”
省物价局的统计显示,仅今年上半年,我省各市就有公交票价、供水、燃气、污水处理费等8项省、市管理的调价项目被推迟。
由于出租车司机已经领取了燃油补贴,因燃油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已经基本消除,因此,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马俊岩表示,出租车司机一旦出现私下涨价情况最高被处以1000元罚款。
处理4起“搭车涨价”
马俊岩透露,今年6月23日开始,省物价系统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对成品油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的专项检查,截至7月28日,已经查出价格违法所得530万元,收缴了220万元,罚款80万元。
1、某石化公司于6月21日至24日期间,超出国家规定价格销售液化气,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价格违法所得38.5万元,已经立案检查。
2、大连市某些偏远个体加油站,高价购进二手柴油,导致柴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这些个体加油站已经被停业整顿。
3、鞍山市对台安县高力房镇金三角等5家擅自涨价的加油站,分别处以5万至50万元罚款。
4、本溪市某供电公司“搭车收费”,违反规定对新住宅用户擅自收取电费交费卡工本费,违法所得14万元,该公司已被责令退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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