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教练撞死交警 被判两年
昨日上午,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四基层法院,集中对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公开宣判,5起案件共15人获刑。这些被告均因驾车前喝酒、劳累、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而犯罪,他们中少则被判数月,情节严重的甚至被判处死刑。
前来旁听的市民,多为有车一族。他们均表示,听了这次公判大会后,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撞死交警赔了70万获刑两年
昨日上午9时30分,对旁听群众进行安检后,公判大会正式开始。首先是南岸法院对醉酒撞死交警的张小莹等4名交通肇事者进行宣判。
法官宣布张小莹身为驾校的管理人员,却酒后驾车,将正在设卡执法检查酒后驾车、超速等违法行为的交警撞成1死3伤,犯下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南岸法院主审张小莹案的法官钱军表示,对于张小莹的定罪量刑比较适中,两年刑期不算重也不算轻。因为他们后期对死者家属和伤者的赔偿安慰工作比较到位。据了解,目前1死3伤的4名民警和家属已获得了张小莹和其单位赔偿的共计70余万元。
钱军称,张小莹是驾校教练,出身知识分子家庭,本应为人师表,作好表率,但他不但没有做好,而且还酒后驾车酿成大祸。
张小莹醉酒和超速两样都占了。事后交警鉴定,出事车辆当时的时速在71公里—78公里之间,几乎是城区道路限速最高40公里/小时的一倍。
等到酿成大祸,张小莹疯狂扇自己耳光,在庭上数次向被害者家属鞠躬谢罪,但都不能挽回一条生命,挽回一个曾经美好幸福的家庭。
开车拖死女孩 司机被判死刑
接受宣判时,被告彭江、熊泽兵、陈家伟垂头丧气。
市五中院法官宣读判决书,这三名被告在今年1月驾车到南滨路,行驶到海棠晓月附近时,由于速度快,一下子将一名老人和一名8岁的小女孩撞倒,在明知小女孩被卷进车底后,他们不但没有停车施救,还驾车逃跑。致使小女孩在车底被拖行百余米后惨死,几人随后弃车而逃。
法官继续宣读:“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从重处罚。彭江系主犯且系累犯,判处死刑,驳夺政治权利终生。”另两人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旁听群众拍手称快:“这种人就是要重判,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愤!”
疲劳驾驶出了车祸 新郎离她而去
钱军法官介绍了一起疲劳驾驶酿出的人间悲剧。王晓玲本是重庆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客车驾驶员,今年5月27日前,她已连续加班三天,每天清晨5点起床,晚上11点才下班回家,早已疲惫不堪。
5月27日下午4时,王晓玲驾车行驶到南坪海棠晓月路口正遇红灯,早已头眼晕花的她误将油门当成刹车,大客车冲出去与前面的三辆车相撞,然后又将人行道上怀抱小孩的王某撞死,小孩撞伤。
庭审时,个子小小的王晓玲哭得很伤心,她伤心地说,出事时,还有几天就是自己新婚的日子,但出事后,未婚夫竟然改变主意了,不愿再与她结婚。王晓玲在法庭上越说越伤心,竟号啕大哭。法官劝她:“这样的男人不要也好,以后改造好出去了重新找个好的!”
昨日,王晓玲被以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本组文字/本报记者 杨野 实习生 陈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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