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广西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过高过快 全国排第三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肖世艳)今年上半年,广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累计上涨10.7%,在全国排第三位。尽管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高位运行,但记者在7月31日召开的全区稳定市场物价暨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由于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当前广西价格总体形势是好的,价格涨幅仍在可控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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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住消费涨幅明显
自治区物价局局长韦艳兰介绍,自去年5月份以来,广西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就出现过高过快局面。今年2~6月份,广西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更是突破了2位数,创13年来的新高。
据了解,今年1~6月,食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27.4%和9.4%,合计占总涨价因素的97.7%,仍是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动力。在统计调查的8个市中,有4个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累计涨幅高于全区平均涨幅,分别是百色市11.9%、贺州市11.9%、南宁市11.2%、柳州市11%;有3个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累计涨幅低于全区平均涨幅,分别是梧州市9.4%、北海市9.6%、桂林市8.4%;贵港市涨幅为10.7%,与全区平均数持平。
下半年物价平稳略降
看着“高烧”的物价,不少人担心下半年价格仍将继续走高。会上,韦艳兰在综合有利和不利的两方面因素后预测,下半年我区价格总水平将保持平稳略降的态势。
韦艳兰认为,造成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过快过高上涨的主要原因,既有外部输入通胀和成本推动通胀等与全国共性的因素影响,也与我区一些特殊因素影响有关。如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我区禽畜、蔬菜、水果、淡水鱼类损失严重,加上交通运输因灾受阻,导致市场部分商品出现局部性的短期供求失衡;5月、6月份我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蔬菜等供应量减少,价格大幅度上涨。1~6月累计,我区食品类价格上涨高出全国平均值6.8个百分点,仅此一项就拉动我区CPI值比全国平均值高2.3个百分点。
其二,我区经济相对落后,居民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大。2007年我区农村人均收入为3224元,比全国农村人均收入低近1000元;我区城镇人均收入为1.22万元,比全国城镇人均收入低1586元。本轮价格上涨主要是以食品价格上涨为主导,这就使得我区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输入型价格上涨传导明显。我区的能源相对短缺,如煤炭和成品油的自给率分别只有15%和6%左右。粮食结构性短缺,大豆、玉米等需从区外大量购进。从区外购进或国外进口的产品价格上涨,对我区市场价格的影响十分明显。四是我区各级财力比较薄弱,能用于调控市场价格的财力非常有限。
九大举措控物价
面对当前严峻的价格形势,今年下半年我区能否扭转价格总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局面?能否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可承受的范围内?韦艳兰在会上对各市物价部门提出了9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认真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政策措施,努力增加有效供给,特别是要加强粮油肉菜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其它紧缺商品的生产,确保做到不断档不脱销。
二是要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出台。除国家的规定和节能减排收费外,我区对属于自治区价格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价格,近期一律不提高;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律不提高。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力度:包括严格成本核算,控制不合理提价,对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凡是原材料、商品进价没有提高的,出厂价格、销售价格一律不得提高等。
四是要继续加强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及价格变化的实时监测。五是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六是要抓紧在全区恢复和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以增强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控能力,稳定市场价格。七是要加强部门配合,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八是要研究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挂钩联动机制。九是要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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