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 单双号外再停部分车辆
法制网北京7月31日讯记者郄建荣 北京奥运期间,如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污染加重,北京等城市将再实施一批企业停产或部分停产,进一步限制机动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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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与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政府经过科学研究,共同制定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包括:
再实施一批企业停产或部分停产。环境保护部表示,北京市在实行重点污染企业停产和限产的基础上,再暂停105家机电、化工、家具和建材企业生产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生产工序。
天津市在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控制的基础上,再暂停56家燃煤电力、燃煤供热、建材、化工、机电企业生产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生产工序。
河北省在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控制的基础上,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市再暂停61家企业生产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和恶臭的生产工序。张家口、承德、石家庄、唐山等小钢铁企业大幅度减产。大型钢铁企业酌情限产。
进一步限制机动车行驶。北京市在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等措施的基础上,再暂停行驶部分机动车。凡机动车号牌尾号与应急措施当日日期尾号相同的,暂停行驶。
天津市天津牌照的机动车在全市范围内全天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
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地区每日7时至22时,实施机动车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
施工工地停止作业。北京市:在实行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注等作业的基础上,全市施工工地停止作业
就上述应急措施的实施,环境保护部表示,奥运期间,如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报未来48小时内空气质量超标时,运行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措施的建议,上报总指挥部,经批准后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负责协调监督。
应急措施实施后,当预报未来48小时内空气质量不超标时,运行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终止建议上报总指挥部,经批准后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负责协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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