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天津8月1日消息(记者赵凯 张秀凤 实习记者赵东娜通讯员张建发)天津市武清区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村民自治制度,从根本上切实有效保障广大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党的领导、村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村的有机统一。
地处京津公路旁的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杨甸村,是一个700多口人的小村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这个村去年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此后不久,在计划投资建一个公用项目时,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分别提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意见。
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杨甸村党支部书记杨建培:
“我们惦着盖所小楼出租,来个长久收入。但是我们村民代表提出来,修村里的柏油路,家家通柏油路,创造一个良好的杨甸村生活环境。这是村民代表的意见。钱到底花在哪?”
大孟庄镇杨甸村村民代表齐润芝:
“因为什么不同意呢?现在好几个企业都卖给私人了,还弄这个干吗呢,便宜一部分人以后。说我们拿这个钱修公路,我们村家家都是柏油路,这是一个永久的玩意。”
经过协商,最终听从村民代表的意见。不过,修路需要五十万元资金,村集体现有资金还差十万元。面对这个棘手的难题,村民代表主动入户做工作,号召全体村民捐款,很快就补齐了这10万元资金缺口。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为农村化解矛盾和问题提供了根本途径,实现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村务管理和村级公共权力运行。
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杨甸村党支部书记杨建培:
“过去搞点事,事情有成功也有失败,失败了那就谣言四起,没人给你兜着,也没人给你减轻负担。这时候人多了、主意多了,看问题比较明朗,很少失误,即便有失误,他们也非常理解,也可以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