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湘江何不复制莱茵河三条经验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特约评论员 吴睿鸫
“我们要把湖南的湘江打造成中国的莱茵河,当前的工作重心是治理好湘江污染。”不久前,湖南省省长周强在接受中央新闻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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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说,湖南省把湘江打造成中国版莱茵河的设想,并非停留在空洞的口号上,而是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譬如,全省将投入174亿元巨资用于整治湘江污染;湘江流域8个市制定了整治目标责任书,并建立了问责制;还有,对整治工作进展慢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企业限批”,对没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将给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直至采取停电、停水、停贷等措施。
我想,如果这些措施都能落实到位的话,湘江流域严重污染状况将会得到很大改观,“千里湘江碧水奔腾”的美好愿景将会实现。然而,笔者以为,要想把湘江真正打造成中国版的莱茵河,真正实现彻底治理湘江污染的目标,仅靠投入巨额资金,以及零碎的整治措施,还是不够的。
众所周知,德国的莱茵河流经欧洲9个国家,是目前世界上跨流域治理污染最成功的一条河流。因此,对莱茵河经典的治污版本,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争先恐后地想复制照搬,但至今为止,还没有一条类似河流效仿成功,究其根源,是根本没有学到莱茵河的三条治理经验:
一方面,制定了畅通无阻的跨流域协调机制。莱茵河流域的9个国家,制定了一个莱茵河日常养护“国际公约”,并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成员国的相关责任人轮流担任。之所以要形成由12人构成的跨流域协调机制,其一,能达成共识。流经国都对污染认识明确,普遍认为整个流域是一个生态整体,区域内所有的个体休戚与共。其二,管理上注重效率。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磋商防污重大问题的部长级会议,每年都开,而讨论具体治理措施的各个执行部门的会议每周必须开一次,工作效率非常高。
另一方面,充满智慧的制度化设计。据悉,莱茵河流域现有通报检测站点数十个,设立的注册通报员上百人。这些设立在沿河自来水公司、矿泉水公司、食品加工厂等“用水敏感企业”的通报员,随时密切监测莱茵河水质的变化情况,这批常年活动在水质监测第一线的“报警员”,发现水质稍不符合规格,就会立即报告相关监测部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此外,让流域下游国家唱主角。按照制度设计,尽管委员会主席按照规定期限轮转,但委员会的秘书长却总是荷兰人。因为荷兰是莱茵河最下游流经的国家,在河水污染的问题上,荷兰最具有发言权,而且,荷兰由于受到污染危害可能性最大,所以,对于治理莱茵河的决心和责任心最为强烈。
其实,我国陷于跨地区污染困境的河流何止少数,放眼望去,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和淮河等多数河流,大都存在跨省、跨地区、跨流域的转嫁污染问题。虽然在这些流域内,国家及各地方政府不仅发红头文件,制定很多制度政策,而且投入巨额财政资金,但是从治理效果来看,并不十分理想。
莱茵河的治理经验告诉我们,治理江河污染,靠的不仅是文件、制度、规定以及资金,更为重要的是,应解决缺乏畅通无阻的跨流域协调机制、充满智慧的制度化设计以及让流域下游地区充当主角的政策等问题。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有一天,莱茵河的治理精髓,能复制到我国包括湘江在内的河流污染治理当中,那么,不但是湘江,而且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和淮河等国内多数河流,都会打造成中国版的莱茵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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