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2001年9月10日第一个“市长学法日”开办以来,浙江省余姚市政府建立并坚持“市长学法日”制度,以正、副市长为主体,市政府办公室中层以上干部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重点对象,组织集中学法。
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凸显“市长学法日”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性,多年来,余姚市的市长集中学法会议始终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主持。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普法办根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联系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每年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邀请高等院校教授、上级有关单位部门的专家学者就有关重要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对政府工作的影响组织专题讲座和授课讲解。至今,余姚市的“市长学法日”集体学法活动已坚持了近8年,共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了60余部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市长学法日”制度的带动下,余姚市制订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市政府聘请了5名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已经经常化、制度化。建立了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确保了对群众信访问题解答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化。出台了《余姚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余姚市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规定和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2008年,余姚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了88件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市级“红头文件”,取消了242项行政许可项目,同时还出台了《余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明确规定政府各项政策文件制定出台首先要先过“法律关”,确保合法性。
余姚市“市长学法日”制度得到了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