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2日电(记者张晓晶)目前已经进入高考录取阶段,录取通知书也已经陆续发放。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发布高校录取新生工作的有关禁令,坚决制止违规录取行为,高校一律不得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录取考生。
山东要求,高等学校必须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招生,一律不得擅自录取考生。
未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高等教育。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违规学校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
高等学校跨省计划的调整须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确认后方可执行。未经同意,各地方和高等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严格执行新生电子注册人数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挂钩的政策,不按规定招收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不予办理录取手续,教育部将不予新生电子注册。
严禁高等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各级招生办公室和各中学不得向任何中介机构和非招生工作人员提供考生信息。
同时,山东再次重申严禁高等学校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各种费用。对违反相关规定乱收费的招生单位和人员,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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