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童母亲欲回家养病 筹款人守约拒不拨钱
好心筹善款 反被指私吞
昨天,听到陈飞(化名)做完截肢手术的消息后,帮助陈飞筹集善款的章桦,终于松了口气。她说,她好像卸下了一个重担,双方都是为了救人,但孩子父母和她在善款的使用程序上却存在巨大分歧;双方都是为了救人,结果竟将纠纷闹到了法庭上。经过一场官司,章桦女士却感到身心疲惫,称再也不做善款的监督人了。
起因
拍求助短片 帮病童筹钱
据章女士回忆,2006年8月在她回老家浙江之际,朱女士慕名找到她,说知道她通过拍片子帮人筹善款,而自己9岁的女儿陈飞得了一种怪病,想让她帮忙。
带上陈飞的病历,章女士回京后找到了北京宣武医院的古教授。古教授要求给孩子做详细检查后才能确诊病情,同时,古教授还告诉章女士,如果想要治好孩子的病,就要准备大量的钱。
章女士返回浙江,为陈飞拍摄了一部3分钟的短片。拿着这部短片,章女士在深圳找到了一家企业愿意捐赠10万元为孩子治病,但企业同时也向章女士提出由她监管这笔钱,必须专款专用,钱不能给到个人手里,要汇到医院账号上。章女士接受了这个要求,企业负责人告诉她,钱要通过该企业下属的一个基金会打入医院账号,让孩子先入院。有了入院的钱,章女士给朱女士打电话,让她带着陈飞到北京宣武医院治疗。
结局
筹到十万元 助人反被告
2007年1月,陈飞住院15天后,古教授告诉章女士,陈飞得的是一种很复杂的血管瘤,不可能彻底治好,只能采取保守疗法。章女士表示,当听到诊断结果后,朱女士非常气愤地说:“我要求根治孩子的病。”在诊断结果出来的第二天,朱女士将女儿带出了宣武医院,并给章女士打电话,告诉她,不在宣武医院治疗了,要回家。但在电话中,朱女士向章女士要钱,章女士回答道,这笔钱不针对个人,孩子只有回到医院,她才会把钱打到医院账号里。
章女士跟记者说:“朱女士回家后,不断给我打电话,刚开始语气特别好,但话里话外就是要钱,我跟她说得很清楚,钱不能给到个人手里,而且在捐赠的当天,我、朱女士、基金会三方关于捐赠签过一份协议。”记者在这份协议上看到,这笔捐款用于陈飞在北京宣武医院治疗血管瘤,而且规定由章女士管理这笔捐款,每笔钱的去处都要有医院的原始发票给基金会。章女士表示,后来朱女士再打电话过来,就是直接要钱了,口气非常强硬。
2008年2月,朱女士以私吞捐款为由将章女士告上了当地法院。2008年4月底,章女士从朋友处得知,朱女士撤诉了。章女士随后放弃了这笔捐款的监督权力,将剩余捐款退回了基金会。
说法
个人筹捐款 没有相关规定
就个人管理捐款这件事,记者咨询了北京市民政局下属一个捐赠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是捐赠到我们这里,我们会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专款专用。但是个人筹集的捐款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在捐赠过程中也没有捐赠部门参与,而且在捐赠时双方属于自愿性质,所以捐赠部门也无法管理。
经记者多方联系,截至发稿前,记者也无法和陈飞的母亲朱女士通话,至于朱女士当时的想法也就不得而知了。
晨报记者 李洁/文 章桦/供图
对话章桦
“绝不再当捐款监督人”
记者(以下简称记):开始出于好心,但事情却弄成这样,而且被告上了法庭,你是怎么承受的?
章女士(以下简称章):当我知道自己成了被告后,我都有点蒙了。因为当时我告诉陈飞母亲,你想要钱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将孩子送到医院,二是去告我,我接受法律的判决。接到传票之后,我就打算输掉这场官司,因为对孩子不利。
记:事情过去了,你现在是什么样的感受?
章:累,特别累。事情从开始到结束,已经忙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了。
记:再回头看这件事情,有什么要说的?
章:这件事情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教训,我现在还会继续做我的工作,但是我绝对不会再当捐款的监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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