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3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政府规章,严令禁止陈化变质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根据规定,浙江省要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禁止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粮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陈化粮(重度不宜存粮食)销售的管理。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从事饲料用粮、工业用粮的加工企业须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行业协会应当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为粮食经营者提供咨询、评价、技术指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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