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3日专电(张东、林国红)据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介绍,福建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持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监督整改攻坚力度,成效显著。
截至今年7月底,福建共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2家,已整改销案75家,整改率达73.5%;其余27家未能落实整改的,11家已责令停业整改,其他16家也均提请政府责令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签订承诺书、责任书等形式落实死看死守责任。
福建省主要采取了四项举措督改火灾隐患:一是积极推动落实政府督办制度,真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二是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考评机制,三是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指导整改,四是定期通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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