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结果显示,北京、天津、辽宁等6省(市)考核结果属于超额完成等级;而河北、山西、内蒙古、等7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其中新疆、海南、青海3个地区完成进度低于20%。
(7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
尽管面上节能目标完成的不尽人意,但考核结果就是一面镜子,折射出考核本身的动真碰硬,“硬杠杠”遇了“硬碰硬”,这一点令人欣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每年签署节能“军令状”,根据奖惩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目标的地方省级官员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既然有了“军令状”,招呼在先,那么,能否做到“军中无戏言”?
期待对不合格省份省级领导的问责能做到一步到位,不打和牌,不搞“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软着陆”。公众担心,接下来的问责可能“对事不对人”,先搞一个“黄牌警告”,给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或者收紧项目和资金审批,整改期一过,几乎就没有不合格的了。可是这样一来,“硬杠杠”就成了“软弹簧”。
期待“斧头认凿子,凿子认木头”,一级查一级,一级追究一级。之前不少省市都有自己的“硬杠杠”,诸如,将节能目标纳入机关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干部任期考核目标;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县区和乡镇主要负责人责令引咎辞职,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就地免职,民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等等。那么,能否做到问责到底,问责到人,就看上面如何放出样子。
应该看到,节能目标的评价考核是将节能政策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度化的保障性举措,事关“十一五”节能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只有赏罚分明,惩改并举,才能强化制度的严肃性,确保今后节能目标的完成。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