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案(前排右一)庭审现场
2007年6月25日,自称是“上海滩最大流氓”的李斌及其他19名团伙成员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审。上海高院最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被告人李斌犯运输、贩卖毒品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对李斌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7年1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李斌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本起案件是近年来上海市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第一被告李斌更是对外自称为“上海滩最大流氓”。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李斌1966年出生,17岁因从事流氓活动被处劳动教养2年,劳教期间又被延长劳教期1年。此后,李斌又先后因流氓、盗窃、持有假币等罪名被劳动教养4次、有期徒刑2次。
2001年5月,被告人李斌刑满释放后,通过贩卖毒品聚敛钱财。
李斌团伙套用境外黑社会组织公司化的模式,将自己的犯罪组织依托于宝山区一个名叫“宝鼎皇宫”的娱乐场所。2004年初,在他人筹建“宝鼎皇宫”过程中,李斌采用派人滋扰、威胁等手段,迫使当时的业主们纷纷退出并放弃股份。
2004年末,李斌获得了“宝鼎皇宫”的独占经营权。李斌的妻子姚银妹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此后,李斌先后网罗无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共同组成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
李斌为扩大其犯罪势力,先后通过非法手段购买了一支霰弹猎枪、两支钢珠枪、一支气手枪、一支“左轮”改制火药枪,以及80把砍刀、8支钢制红缨枪。
李斌涉黑团伙主要的开支来源于毒和赌。据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底,李斌开始涉足网络赌球。至案发,李斌的球盘下注金额达数亿元人民币,总获利近300万元。
而贩毒更是李斌犯罪团伙赖以维持生计的方式之一。在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两年的时间里,李斌犯罪团伙贩卖了大量毒品,获取了暴利。
至2005年6月2日,李斌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宝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该组织才告瓦解。
2006年10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判处李斌死刑,其余19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不服上诉。
2007年6月25日,上海市高级法院最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