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4日电 台湾“刑法”连续犯在2006年改为一罪一罚后,刑事被告判刑数十年的情况屡见不鲜。不过目前一贩毒案被告阮国年,因连续贩卖海洛因毒品十三次,总数虽仅2.6克,仍被基隆法院判刑105年,成为目前台湾单一被告刑期累计最长的判决。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由于阮国年累计刑期太惊人,新店戒治所深怕他收到判决书时太激动而想不开,交付判决书给阮国年的当天,共动员了十多名人员及义工陪伴阮国年,安抚他的情绪。
阮国年有窃盗及多次毒品前科并入监服刑。2006年5月,阮国年还在假释期间,得知杨姓女子有吸毒的习惯,于是自当年5月到10月间,连续多次贩卖海洛因毒品给杨姓女子,每次贩毒金额从新台币五百到一千元不等,共计贩卖海洛因2.2克。
此外,阮国年在基隆戒治所结识了另一名林姓烟毒犯。2007年1月起,林某联络阮国年,购买海洛因毒品,每次0.1克,总共买了四次。
法院审理后,认定阮国年的贩毒行为至少十三次,分别判处九个十年有期徒刑及一个十五年有期徒刑,合计徒刑105年,并以“表列”的方式刊载判决主文,明列犯罪日期及毒品交易人,并谕知追缴犯罪工具及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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