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用来锁摩托车尾箱的手铐。本报见习记者 卢冬琳摄 |
本报南宁讯 (见习记者卢冬琳)手铐被市民用来锁摩托车尾箱,这样的事情你见过吗?8月4日下午1时许,记者在南宁市民主路见到了这样的一幕。
该车主是一名女士,她告诉记者,手铐是从朋友处得来的。“有一次我的摩托车尾箱被小偷撬坏了,偷走了里面的东西。之后我从朋友那拿到了这副手铐,就想拿来锁着车尾箱,同时也给小偷一种震慑作用。”该女士不愿意透露朋友的身份,还说自己连此手铐的真伪都不知道。
8月4日,记者来到自治区公安厅周边的一些售卖警用装备的店铺询问是否有手铐卖,这些店铺都表示有卖,但是需要提供警官证和单位证明,否则不能购买。
随后记者来到自治区公安厅装备处调剂中心咨询此事。一位姓梁的工作人员看过记者所拍的照片后说,此手铐名为圆铐,从照片上来看应该是正规的警用装备。“手铐是一种严肃的警用器械,即使是警察也不能将手铐用来锁摩托车尾箱,更何况是普通市民。”该工作人员说,“公安部有明确的规定,未经许可不能经营任何警用装备。购买警用装备需执警官证、单位证明到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装备处购买。普通市民不能通过任何渠道获得和使用警用装备,任何私自经营、购买、使用警用装备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