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生1起利用汽车遥控电子干扰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当晚,受害人李某将自己的蓝色别克商务车停放在东胜区一超市门前,锁车后进入超市购物,20分钟后出来发现放在车上的黑色皮包被盗,内有现金4万元、手机3部。
民警勘查现场后发现车玻璃、门锁完好无损,通过进一步对
受害人调查询问,民警初步认定该案件是一起利用汽车遥控电子干扰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即在受害人下车遥控锁车门时,采取干扰遥控信号的手段,使受害人误认为已将车门所好,在受害人离开后,犯罪嫌疑人趁人不备实施盗窃行为。
为此,东胜警方提醒广大车主:不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广大车主在用遥控器锁门后,再确认一下是否锁好车门,坚决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近年来,盗窃车内物品案件高发,作案手段一般为打碎车窗玻璃、卸车窗玻璃或撬盗汽车后备箱实施盗窃,利用汽车遥控电子干扰器进行盗窃尚属首例。(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北方新报邢斌)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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