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中国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白皮书的发布,有利于国内各界人士和国际社会全面、系统、准确地了解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发展历程、当前状况、现行政策和改革思路,促进我国与国际社会在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下面介绍一下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情况。
一、医药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由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公众健康和医药卫生事业,我国的现代医药和传统中医药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新药研制开发能力逐步增强,药品生产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药品供应网络遍布城乡,改变了缺医少药的局面。
现在,我国已经能够生产1500种原料药,同时还可以生产多种药品制剂、生物制品、疫苗和医疗器械。我国的医药工业总产值,已经由1998年的1371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07年的6679亿元人民币,医药贸易出口额已经由1998年的34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246亿美元,医药贸易进口额已经由1998年的15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140亿美元。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人均药品消费水平稳步增长,2006年达到人均332元人民币。
二、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我国坚持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药品监管部门的根本职责,通过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使药品安全保障的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现在,我国已经实现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初步建立了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了药品安全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建立起了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为加强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建成了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取消地方药品标准;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质量管理规范,有效地规范了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起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强化上市后药品再评价力度,有效地减少了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对患者的危害。
在此基础上,我国进一步严格了药品和医药企业的市场准入,持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行动,从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努力保障药品安全。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 中国高度重视药品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宽国际交流渠道与合作范围。与美国在2007年签订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方面的合作协议;与日本合作实施中日友好药物安全评价监测中心合作项目;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在传统药物领域的合作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与英国、俄罗斯等国家利用经贸合作联委会机制,在进出口药品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合作,促进了药品贸易的开展。
我国还不断发展和巩固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及时了解国际药品安全动态,并在提高药品质量标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许多方面不断扩大交流与合作,促进了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
我们将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药品安全风险监控,积极促进医药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创新能力增强,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为不断提高中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和促进国际医药事业的发展,继续不懈努力。
(根据2008年7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整理,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