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明奥运到信任重建
本刊记者 郭 凯
四川大地震后,中国全民救灾行动所表现出的这个国家对内的悲悯之心,以及政府对救灾资金使用透明、灾害信息报道开放的承诺,让世界对现时的“文明中国”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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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共有近万名审计人员在对18个中央级单位、240多个省级单位、370多个地市级单位、2500多个县级单位进行救灾审计、并且审计已经覆盖了震后救灾的重点地区和主要环节,以及若干地方政府公布了由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救灾审计时,各级政府成功缓和了由于民政部门指定赈灾慈善组织、“垄断”赈灾慈善主渠道而带来的广泛质疑情绪,重建国民信任。
国民信任经由“审计”而恢复,并不是因为人们假设审计部门、审计人员一定比民政部门或者官方慈善机构更加忠于职守、更有道德,而是审计作为监督制衡设置,可以减少滥权和极权的机会。当政府权力机构之外的社会公众也进入监督设置,会更加减少上述问题。此外,有关部门表示将主动公布赈灾资金审计结果所体现出的对执政文明的“自信”,也增大了政府获得“他信”的程度。
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建立,对国民整体互信和社会凝聚力有关键影响。在地震之后,全中国迎来的最大公共事件便是以“文明奥运”、“人文奥运”为宗旨的北京奥运会。而如何延续地震救灾过程中的国民信任、以北京奥运为契机彰显现时中国的社会文明和执政文明,仍有很关键的一环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完成——在奥运会之后,从北京到各地,对奥运会筹建、组织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并向社会公示。
在中国北京正式承接筹办2008奥运会之前,中国国内曾经存在广泛的“举办奥运”价值的争议。因为办奥运的消耗明显是不菲的大数目,在对国民的公共教育没有足够承担、职工社保医保“空账运行”、农民社会保障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公共财政或者国民财富的大笔投向,很容易引起国民的意见分歧。“北京奥运”的优先价值,仍然要通过理论和实际行动的双重证明,才能成立,证明之后,才能获得对其价值认同的“普遍共识”。
由于当代中国现实,“共识”已成为稀罕而且不可或缺的东西。并且关键的是,一个言行一致的“文明奥运”,完全能够承载“发现共识”、“重建信任”的任务。即便在中国争取举办和筹办奥运以及与奥运组织有关的简短历史中,出现过陈希同、刘志华等的权力失控案件,只要能够真正秉承透明、公开的宗旨和操作规范,依然动摇不了“文明奥运”对于当代中国的价值。
这是因为,这样一个举世瞩目的公共事件,它更大的意义在于它是一个契机;并且,共识与信任的建立,从来都不是寄托在对“完美政府”的假想上。即便是所谓代表了人类迄今最高执政和社会文明的美国和北欧国家,腐败与滥权问题仍然无法杜绝。信任的建立,其实就在于“透明”与“公开”,在于自信与自我检查,并且直面问题、化解问题,以逐步向实现更高的文明靠拢。而且即便是美国与北欧国家,虽然代表公共权力的机构彼此的监督制衡设置已经层层叠叠,在那里,《自由信息法案》或者《公共信息公开法令》仍然是最主要的政治文明承载者与社会信任维系渠道之一。
在现阶段的中国,四川大地震和北京奥运会所分别记录的中国发展滞后地区的贫弱与中国高度发达城市文明之间的巨大差异,以及与这种差异并行的国民的分化,也恰恰说明了,经历了30年改革之后,以一个奥运会来验证中国“能量”之后,也必须借此契机,消弭分化、重建社会信任和团结。
而消弭分化、重建团结的道路,往往要求实质的政治经济改革比如公平分配,以及权力组织改革比如政治设置重组。这些往往意味着既得利益者从无限制的财富所得或者无限制的权力享有,回吐一部分给更多的国民,所以改革的难度之大可以想象。然而,社会信任和民族团结的重建,对于中国今后的实质性“大国崛起”,是必需条件。那么,相比较而言,先选择贯彻“文明奥运”的“公开”、“透明”之文明宗旨,渐进式地恢复国民信任并且给更艰难的改革获得时间和理解空间,将是成本最低的选择。
2008年《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也给证明“文明奥运”价值的可能操作,比如公开文件和财务明细,提供了法律依据。那么,对于这一历史契机,国民将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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