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邓小波、左辉、邓江等37人涉黑犯罪系列案,37名被告人当庭受审,200多名群众旁听。该案曾被公安部挂牌督办,预计开庭审理时间将达8天。
检察机关指控:邓小波于20世纪80年代末伙同唐邵军等人加入以谢长谦为首的“十三太保”违法犯罪团伙,进行一系列犯罪活动,在邵阳县九公桥镇有了一定名气。
2000年左右,邓小波又和左辉、何建华、黎小军共同开发了泥江口河沙场,垄断河沙行业,寻衅滋事,聚集了上百万元的财富,并以此供组织使用。2002年,这个由邓小波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邵阳县九公桥正式形成。邓小波等以强硬手段控制和垄断九公桥的河沙、煤矿、矿木等行业,自1997年以来,插手房地产开发、河沙、交通运输、煤矿、洗煤、砂石、屠宰、建筑、矿木等各行各业,经营或投资20余个项目、企业,通过殴打和持枪威胁等非法手段聚敛巨额钱财。该组织在大肆牟取暴利的基础上,先后殴打群众20余人,致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其中寻衅滋事25起,故意伤害5起,非法持有枪支6支,强奸5起,聚众斗殴1起。(通讯员谢华云杨红晖 陈凌云 记者 李广军)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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