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延型养老险暂时搁浅
本报记者 张颖 发自上海
“上海试点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计划已经搁浅,相关养老保险运营机制方案正在进行调整。”这是记者昨日从上海保监局新闻通气会上获得的信息。
税延试点受阻《细则》
“税延型养老保险是国际保险业比较流行的运作模式,有助于提高老百姓保障水平,并刺激消费者购买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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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指出,税延型养老保险往往采取“缴费时免税,给付时征税”的方式,“可能会牺牲政府当前财政收入,但可以解决长远的国民养老财政负担。”
如果说,税延型养老保险真能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补充,为什么试点方案会遭到搁浅?对此,有业内人士透露,“主要是受《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殃及。”
根据《细则》有关规定,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税收优惠。其中,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事实上,《细则》的条款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矛盾。上述业内人士称,目前,《细则》关于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享税收优惠部分已经被国家有关部门“叫停”。不过,该人士同时指出,上海试点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与《细则》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相同。
下半年铺开新试点
尽管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计划遭遇阻碍,但记者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下半年,上海将有一系列的试点工作铺开进行。包括,上海市已经启动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生产安全责任保险也正在与有关部门进行磋商。
此外,上海保监局透露,今年9至10月,上海车险“见费出单”信息平台将搭建完成,除了纳入交强险信息外,也包含商业保险的有关数据。所谓“见费出单”,就是保险公司必须在保费(包括车船税)一次性全额入账后,才出具保单和发票。
业内人士表示,“见费出单”可以防范大量保费滞留在保险中介手中带来的风险隐患,让保险公司有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客户服务中,提高保险公司对车主的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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