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灾有功 宜宾逃犯免于批捕
男子潜逃11年后主动自首,筠连县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宜宾筠连的一名潜逃11年的网上逃犯雷某返川报名当上了志愿者。雷某亲眼目睹灾区军民的种种抗震自救情景而悔悟,最终投案自首。
1997年1月15日下午5时许,雷某搭乘一运煤货车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抢劫驾驶员740元现金后逃离,后辗转于成都、上海等地打工。5月12 日,他在上海听到四川发生大地震后,毅然辞去在上海某酒店的工作,组织了12人的志愿者服务队前往灾区救灾,帮助受灾群众抢收小麦、木耳等。“近两年来,我一直想回家自首,但总是下不了决心。”雷某说,地震后,军民们抗震救灾的感人事迹,让他醒悟。6月3日,他鼓起勇气走向成都公安机关投案自首。6月5日凌晨,雷某被押解回筠连,山东的一名女志愿者一路陪同他来到筠连,并勉励他好好改造,早日出来为社会作贡献。
筠连县检察院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雷某在逃期间没有再实施犯罪,地震发生后,积极组织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可视为立功,随后主动投案自首。本着人性化办案的方针,筠连县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雷某不予逮捕不致再危害社会,于近日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何东 张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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