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赤峰8月6日消息(记者郑颖通讯员焦云峰)“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偏僻的农村有个别人尊老不足、爱幼有余。对待自己的父母和对待自己的孩子相比,疼爱程度不足百分之一,更有甚者对待自己的父母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老人不死,忘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
2008年8月3日17时许,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长胜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称其姐姐张某某经常被其外甥高某锁在小屋内,2008年8月2日19时许,高某又将其母亲拳打脚踢锁进了小屋。长胜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经调查了解得知:长胜镇榆树林子村高某的母亲张某某患有老年痴呆症,有时明白有时糊涂,糊涂时有时出走,老人张某某出走后,高某找过几次,高某并不理解其母亲张某某有病,总感到老人是他的负担,于是将老人锁在小屋两次。2008年8月2日14时许,老人再次出走了,高某发现老人没在家,便码着老人的足迹将老人找回,高某大骂老人要将老人锁进小屋内,老人不愿意被关进又潮又湿又骚又臭的小屋,高某便一脚将老人踹倒在地,老人刚从地上爬起来便被高某将其拥进小屋,老人拿起耙子去打高某,高某夺过耙子打了老人一耳光,而后转身出去用铁丝将小屋门拧死,并骂:“你这样也不死,你都白活了,都不如鱼鳖虾蟹。”随之便扬长而去,将老人关在小屋内20个小时左右,老人大小便也全在小屋内,派出所民警到达时,老人在屋内正用一把破镰刀头从门缝中锯别门的木棍,民警立即将其解救出来。
经询问高某,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但其辩解称:其家地多没人看管老人,怕老人外出被晒死、饿死或被雨淋死,才将老人关进小屋的。从其言语中表现出了他对老人的“关爱”,同时提到自己的孩子如何乖巧,但他却没有想到他自己的母亲原来也是这样骄傲的夸他,善良的母亲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儿子高某却乖到了如此地步。
经上级公安机关裁决,打骂虐待老母的高某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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