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出台规范维护学生心理健康
时报讯 (记者 梁健敏 通讯员 赖红英) 昨日,省教育厅印发了《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等四个工作规范文件,以规范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预防和减少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过激行为和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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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隐私禁用测谎仪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并在去年向全国推行成功经验。《规范》明确,要建立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机制,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运用心理测量、心理危机评估等方式,对学生心理危机行为预警防护。并以心理辅导、危机干预等手段排除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
不久前,媒体曾曝光了个别学校在开展心理辅导时不注重保护学生隐私而造成的恶劣影响。对此,《规范》特别强调,学校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心理健康教育要谨慎使用心理测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禁止使用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如测谎仪、CT脑电仪等。同时要区分学校的预防心理教育和药物治疗,不能将出现一般心理困扰问题的学生一律送往医院进行药物治疗,用医疗模式代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课小学生不少于8节
《规范》明确心理课课时要落实。面对全体学生的心理教育可在班会课、团队课和综合时间活动课进行,每个学期的课时安排,小学不少于8课时,初中不少于6课时,高中不少于4课时。任课教师要通过专业培训,取得任课资格(A、B、C证),能胜任教育内容的课程。
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要建立心理危机“三预”机制,有条件的学校每年新生入学,可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量,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在数据分析、界定的基础上进行预警预报。被列为一般预警的学生,心理教师、班主任要给予关注;被列为重点预警的学生,心理教师、班主任和学校要重点关注。被列为特别预警对象的学生(属高危人群、易发生自残行为、有自杀倾向、易发生危害他人行为),学校和心理教师要特别防护。
《规范》明确,专职心理教师是学校德育骨干教师,专职心理教师应负责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工作,可享受班主任或级组长或德育副主任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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