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金立操 谢佳 记者 李骎)近段时间浙江省已经依法查处多起在网上发表虚假恐怖信息的案件。昨天,浙江省公安厅通报了典型案例。据悉,此类行为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最高可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7月15日,凌某在网上发帖称,“绍兴城市广场今天晚上6点半会有炸弹危险,请各位注意”。
7月22日,17岁的网民朱某在网上称:“我想炸了秦山核电站。”经网警部门调查核实,他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原因是出于对社会的不满,想在网上发泄一下,引起其他网民的关注。7月23日,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表示,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具有快速性、发散性的特点,虚假恐怖信息一旦出现,极易引发社会恐慌,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将加大网上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网民在网上散布编造恐怖谣言,特别是在网上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告诫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网上行为,不要在网上散布“戏言戏语”,更不要认为互联网是“虚拟的”,只要违反了法律,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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