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在129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至今年1月,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达3222万人,参合率为89.77%,标志着我省提前一年实现了覆盖目标。
2002年,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我省被确定为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
我省切实把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开展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3年,启动了20个县的试点工作,至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省129个县(市、区)全面展开。全省各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探索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宣威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摸索总结出“药品竞价采购、统一配送”的经验,使农村群众用药价格大幅下降,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去年9月,省政府在宣威市召开现场会,“宣威模式”在全省得到推行。
从新农合试点开始,我省就坚持做到与全国同步统一补助标准,2003年按人均20元,提高到2008年人均80元,其中88个贫困县和边境县的补助全部由省级承担。省级承担的补助资金占到了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80.8%,切实减轻了贫困地区的财政压力,新农合的投入得到了保障。全省各地新农合的相关惠民措施和政策,调动了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在方便农民群众就医的同时,也保证了新农合资金的安全运行及就医群众及时获得补偿。2007年,全省参合农民受益人数达4038万人次,新农合基金使用率为73.42%。参合农民有病及时就诊,减少了“小病拖、大病扛”现象,全省逐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就医流向。(记者张瑞芳实习生 查海霞) (来源: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