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南通中小学校将全面实行收费监督员制度,有效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
各中小学校均设立学校收费家长监督委员会,聘请一定数量的学生家长担任学校收费监督员,每班不少于一名学生家长。学校收费监督员享有“三权”,即教育收费政策的知情权、对学校各项收费行为的监督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违规收费问题的投诉权。
该市规定,对学校收费监督员投诉举报的学校乱收费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在10日内向学校收费监督员回复处理结果。(丁亚鹏)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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