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见习记者韦旭)南宁一对老夫妇含辛茹苦收养女孩16年,由于当初不识政策,老夫妇俩一直未为养女办理户籍。随着法律和政策的变更,如今补办户籍面临重重困难。有关部门表示,收养子女须依法进行,否则好心也会误事。
含辛茹苦抚养女孩十六载
1991年11月的一个晚上,60多岁的颜天造在南宁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草坪中,发现一个纸箱内装有一个女婴。颜天造伫守良久,也不见有人认领。他仔细翻看纸箱,发现在女婴身上写着“出生于1991年11月16日”,顿时明白女婴是被遗弃了。颜天造心生怜悯,把女婴抱回家收养,并取名颜朝良。
颜天造与继配郑金莲当时居住在南宁市东沟岭北一里三组,二人未育有子女。老两口平日靠当门卫、拣废旧等维持生计。郑金莲甚为疼爱养女,不愿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当时《收养法》尚未出台,二老对养女的户口问题也不太在意。
1995年,颜天造去世。郑金莲继续以捡废旧为生,与养女二人相依为命。后来东沟岭一带进行城市改造开发,旧房拆迁后,郑金莲就带着养女颜朝良来到位于东沟岭的阳光绿城小区内租一间杂物房安身。靠着收拾废旧积下的微薄收入,郑金莲供养女读完了小学。
养女外出务工屡受挫
颜朝良小学毕业后,因家中拮据,曾和伙伴一起到深圳一家玩具厂打工。到了深圳,她才明白,因为没有户籍,打工不仅工资低、福利无保障,就连走在大街上还担心被警方盘查。两年后她从深圳回来,在南宁一家餐厅做服务员,无良老板欺负她没有户籍,也赖着不付工钱。在外打工经历种种无奈和刁难后,今年年初,颜朝良回到了养母郑金莲身边,帮助收拾废旧。
郑金莲原先家在横县农村,多年前嫁与颜天造后,并未将户籍迁到南宁。由于颜天造与前妻的子女早已迁出户口,他去世后,户口也被销掉了。郑金莲至今几十年没回过家乡,之前不在意自己的户口到底属于哪里。直至养女在外处处碰壁后,她才着急起来,并摸索着想为养女操办户口问题。
自行收养遭遇法规壁垒
居住在郑金莲杂物房楼上的仇先生了解颜朝良的情况后,热心地帮她写申请书等材料,多方寻找到了十几个颜天造以前的邻居和村民按手印作证。仇先生到派出所、民政局、公证处等各相关部门奔波,代办理颜朝良的落户问题,但却没有结果。
按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解决我区公民事实收养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收养法》实施以前(即1992年4月1日前),我区公民领养的弃婴和儿童,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可持有关材料到其住所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并持《收养公证书》和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拟落户地申请落户。
8月5日,南宁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有关公证的咨询时,表示此事颇为棘手,因为“已经多年没有办过这类公证了”。经过仔细查证,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则上公证可以办,但是由于收养行为发生在《收养法》出台之前,缺乏相关的细则规定,必须补齐诸多证明文件,如个人材料、计生证明、居委会证明等等。
然而时过境迁,收养时间跨度大,且收养人之一颜天造已经过世,郑金莲如今连自己的户籍在哪里都无法确定,加之一些证件早已丢失,许多证明凭一己之力难以补齐。
步入晚年的郑金莲最大心愿,是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养女颜朝良自食其力,在社会里生存下来,不负她和老伴十几年抚养的付出。16岁的颜朝良,每天在家里帮助养母收拾废旧之余,憧憬着外面的世界,她充满梦想,渴望到都市里务工,走一条与以前不同的生活道路,以便能早一天赡养养母,告慰养父。
但在她迈出家门之前,她需要一个社会能接纳的合法身份。而这能否实现,现在仍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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