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警方成功破获以出售“2008北京奥运会门票”为名的系列网上诈骗案,经审查,嫌疑人张某自今年5月至7月间,在网上大肆发布“出售北京奥运会门票”虚假信息进行诈骗,既遂5起,非法获利两万余元。
7月10日,黑龙江省警方接到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处案件线索通报:深圳市居民曲某在互联网上看到出售“北京奥运会门票”的信息,曲某立即与出售人在网上取得联系并谈好价钱,先后于6月30日和7月7日分两次向售票人的银行账户汇出购票款5000元,然而售票人收到钱后就不再与曲某联系。黑龙江省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在全省范围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摸排调查,同步进行网上取证工作。
初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一些网站发布有大量出售北京奥运会门票的虚假信息,以此引诱购票人进行交易,诈骗购票款,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的上网地点不固定,且居无定所,为逃避打击,该人使用了开户地为广州市的银行卡,并于案发后停用手机号码。
7月29日晚,犯罪嫌疑人张某再次出现在网上,专案组迅速出击,在牡丹江市长安路某小区一出租屋内将正在网上继续实施诈骗的张某抓获,当场查获作案用计算机、银行卡、手机和手机卡等作案工具。
警方调查发现,这种打着“奥运”幌子进行诈骗的案子去年就发生过,近来明显增多,手段多样。典型手法包括:推销假冒奥运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金砖、吉祥物纪念币等,多以中奖后低价销售纪念币、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诈骗;谎称能通过关系购买奥运债券、奥运基金行骗;假冒奥委会相关部门向社会征集所谓的奥运爱心费、各种赞助或以北京奥运会某组织的名义发短信告诉被害人中奖,需要交纳税费等进行诈骗;以所谓的北京奥运会组织的名义推销各类奥运书籍;以热门网站为载体,冒充游戏运营商或通过手机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发布“赠与奥运会门票”、“中奖”等信息,部分设置虚假官方电话号码或网址提供验证,再以收取手续费、奖金税、快递费等名义骗取汇款;假冒北京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发布虚假票务信息,诱骗被害人在该网站订购门票进行诈骗;以“北京奥组委物流部”的名义向外销售可以收看奥运节目的手机进行诈骗;搞各种有关奥运人员的培训等等。
省公安厅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与奥运会有关的活动,奥组委都会在全国各大报纸、电视台或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发布,不可能只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通知。接到类似电话或者信息后,市民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应先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电视进行查询。(王英杰)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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