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无证的小化工厂建在濮阳市台前县夹河乡的村庄旁边,排出的废气不仅让附近居民胸闷呕吐,还毒死了青蛙。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6日,省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到台前县现场查处。
夹河乡政府表示,要在一周内对这些化工厂进行彻底取缔。
现场化工污染毒死青蛙 今年8月,省环保局接到濮阳市台前县农民的举报信:去年末,在台前县夹河乡张书安村附近建成了三家化工厂,每天排放的废气,五公里范围内的十多个村庄都能闻到。村民轻者胸闷、咳嗽,重者会呕吐不止。
今年4月28日,台前县政府、公安局、环保局,夹河乡派出所等对三家化工厂进行查处,但查完之后,三家化工厂继续生产。今年5月29日、30日,台前县副县长通过当地电视台宣布三家化工厂不具备环保生产条件,对周围环境污染严重,属于非法生产,必须拆除。但三家化工厂至今无一家被拆除。
省环保局局长李庆瑞批示,要严厉查处这三家环境违法企业。
8月6日,省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台前县夹河乡,在距张书安村约1公里处庄稼地里找到了这三家化工厂。在其中一家化工厂,执法人员看到厂区堆放着五氧化二磷、氢氧化钠等大量原料,还有一些铁桶装的、标有剧毒标志的、不知名的化学用品。
厂区边缘有4个用于制造化学产品的反应釜,一条管道通往不远处的土坑,生产中的废水排到了坑中。厂内还有一个100平方米的土坑,四周的土地已经被染成黑绿色,坑边有许多青蛙、小蛇、刺猬和各类昆虫的尸体,整个厂区散发着一股臭味。
另外一家化工厂废水、废渣的排放方式一样,存放废渣的土坑有100多平方米,里面堆放的都是黑绿色的泥状物,恶臭也更浓。第三家化工厂规模最大。
表态一周内彻底取缔 省环保局执法人员介绍,三家化工厂都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小化工企业,产品为3911型剧毒农药,也属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虽然处于停产状态,但具备生产条件,随时都可能恢复生产。“厂老板是山东人,回济南了,现在不在台前。”台前县环保局孙副局长解释化工厂没有拆除的原因。
夹河乡一名姓张的乡长说,这些厂选址十分偏僻,很难发现,建厂时乡政府并不知情,群众举报后才知道。张乡长承认,乡政府对几家化工厂的建设没有及时制止,并且允许其生产,确实是乡政府在环保方面存在认识不足,毕竟人家是来投资的。“化工厂用的场地都是附近村民的耕地,我们要在一周时间内彻底取缔。”张乡长表态。
省环保局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吊销相关证照等标准,监督夹河乡政府对非法化工厂的取缔行为。同时,化工厂所用的耕地受到严重污染,已经不能复耕,乡政府应该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当地的环境。 (来源:东方今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