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邹涛重出江湖
万人团购震荡深圳房价
核心提示 从两年前倡导“万人不买房”到现在“万人购房”,湖南隆回人邹涛的一举一动备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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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记者 邓益辉 实习生 李怡
8月6日下午,当《法制周报》记者联系到邹涛时,他正带着几名“万人团购行动”的成员,在深圳一处楼盘看房。此时,他搭建的“万人团购行动”平台在当地已是风生水起。
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仅用两年时间,便完成了从“万人不买房”到“万人购房”的巨大跨越。短短一个月时间,这次行动吸引了超过2万人加入。
在有人称邹涛为“侠客”,并为之发起的行动鼓掌欢庆时,同样有人大骂他是“房产商的孙子”。
但邹涛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现代公民,一个敢于讲真话、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现代公民。
他在博客首页上这样自我介绍:中国资深高尔夫用品专家,社会活动家,一个始终保持独立人格的现代公民。
“疗伤”后重现深圳
或许,去年5月,当34岁的邹涛处理完家产后,背起行囊离开了已经打拼10年的深圳,返回湖南邵阳隆回种田时,他并没有想到,自己还会回到深圳,并开始他从“万人不买房”到“万人购房”的转变。回忆起当初,邹涛说,隆回是他的老家,也是避开纷扰的好地方,“那时候,我在疗伤”。
当时,由于热心于社会调查活动和公益事业,给他带来了包括经济和生活等方面的诸多压力。作为一家高尔夫设备供应商的邹涛,在年前就已经卖掉了自己的工厂。离开深圳前,他卖掉了自己的房子和电脑,只留下一辆“蓝鸟”轿车。
但事实上,他的伤痛并非如此简单。当他离开深圳时,在很多人眼里,即标志着由他一手发起的“不买房行动”宣告失败。
如今,再度谈起“不买房行动”,邹涛始终认为,“不买房行动”获得了很大成功。
“‘不买房行动’只是种名义上的呼吁,只是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不过,这个活动还真产生了作用,国家专门召开会议,调整整个住房改革政策,从2003年以商品房为主导到2007年9月召开房地产会议时以住房保障为指导思想。这几个字的转变,很多人都不知道,却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邹涛对《法制周报》记者说。
继“北大教授徐滇庆公开道歉”和“断供风波”等一系列热点事件后,2008年7月,邹涛发起的“万人住房团购行动”,让他再次与深圳房地产市场联系在一起,并再度成为媒体和大众关注的焦点。
回家“疗伤”的邹涛此番重出江湖,在大多数人眼里,显得突兀。对此,他的解释只有四个字——“顺应民意”。
“万人住房团购行动”明确了购房价格的基本目标:深圳关内8000元/平方米,关外6000元/平方米。邹涛认为,3年来,通过现场走访,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他对深圳两万多有自住需求的市民进行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这个价格就是深圳中低收入者,也就是普通百姓能够承受的极限。(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发起这次行动的目的,是为了促使房价回归合理的价位。”邹涛说,而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也成为了他的一种精神动力。
质疑声不断
在邹涛所列出的16项“已经完成的基本工作”中,包括“用了10天时间连续加班加点对第一批报名的市民进行了初步造表、登记”、“召开新闻发布会,聘请两名公益律师为团购市民提供法律指导服务”、“联络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为市民提供银行服务”、“与3名志愿者一起,接待了罗杰道森先生并座谈交流”等内容。
这些内容全部公布在名为“社会公益活动家邹涛”的博客里。在“万人住房团购行动”中,邹涛的博客成为信息发布的主阵地,而他公布的私人手机号码,是他与两万多名“万人团购行动”成员的联系枢纽。
据邹涛介绍,在已经登记报名的两万多名住房团购成员中,近九成为深圳本地常住市民,其他来自全国各地。这些人在报名时,需要提交真实姓名、户籍所在地、单位职务、是否首次置业、理想户型、付款方式、能承受总价等14项详细内容的资料。
当发起“万人住房团购行动”后,邹涛一般工作到凌晨2时,早上6时起床,几乎天天如此。而当他发起“不买房行动”时,同样每天只睡4个小时。爱好打高尔夫球的邹涛,现在已经很少去打了,他说:“我只恨时间不够用。”
“这个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只有不认真做事情的人。每天我都一直在默默努力,少说多干,一步一步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地推进团购的各项工作。买房子是大事,不能草率。”邹涛在博客上公开说。
但是,在邹涛全力推动“万人住房团购行动”时,质疑声也在不断响起。有人说,“万人住房团购行动”是一个松散的利益组织,为“一群乌合之众”,邹涛的影响力与公信力、组织力与领导力还不能与这么大的行动相匹配。有人担心,会不会有人掺和进来,利用这个机会炒房、囤房?组织成本又由谁来承担?
更让邹涛没有料到的是,还有法律界人士对这个组织的合法性也提出了质疑。这对于“万人住房团购行动”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万人团购行动”违法?
对“万人住房团购行动”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是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
金焰律师认为,房屋是特殊商品,不同的位置、楼盘、价格和朝向,使得“万人住房团购”不可能与某个开发商达成一次性的购房协议,因此,“万人住房团购”将长期存在。
这样,虽然邹涛声称不牟利,但是他提供了一个信息公开平台,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并且长时间存在的组织,这样的组织不登记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应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
另外,团购可能导致市民资料外泄。邹涛以隐私为由,不公布与其谈判的开发商名称以及已经达成的房屋买卖到底低于市价多少等,均没有提供任何可供监督的信息,其真实性令人怀疑。
8月4日下午,邹涛在深圳文锦广场举办了“万人住房团购平台网新闻发布会”。面对众多媒体,邹涛宣布以个人名义正式聘请两位公益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为:按邹涛要求,为邹涛发起的“万人住房团购行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或指导他参与有关购房、装修、合作建房等活动的谈判、签约;为参与购房的市民提供法律指导;等等。
作为顾问律师中的一员,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丁跃峰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原则“法无禁止即自由”,可以肯定邹涛发起的“万人住房团购行动”是合法的。
“万人住房团购行动”发起的目的是一次性购房,因此,这种活动不具有社会团体长期性、稳定性的特征。(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参加团购行动的人若能与开发商谈妥,最终与开发商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都是“万人住房团购行动”的每一个参与者,而非以“万人住房团购行动”的名义购买房产。
丁跃峰律师指出,“万人住房团购行动”并不是服务于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因此不符合社会团体的最主要特征——社会性。“万人购房团和月饼团购、母婴产品团购、汽车团购等性质一样,并不属于社会团体登记条例所规定的范畴。”
“作为顾问律师,我们会向邹涛提供法律建议,确保志愿者的资料不被泄露。” 丁跃峰律师告诉《法制周报》记者。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并未有相关管理部门对“万人住房团购行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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