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今日13时30分至15时30分
本报讯(主任记者吕良德)《沈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初次注册登记或外地迁入本市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环保车型目录。
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或迁入手续。
该《办法》甫一实施,即引起了欲购买机动车的市民及二手车辆交易业主的关注。今日13时30分至15时30分,车辆管理及环保方面的专家将值守本报与沈阳网(https://www.syd.com.cn)、市交警支队共同开设的“交警热线”,现场回答人们关心的热点话题。届时,欢迎您拨打22690122,相关专家将为您答疑解惑。